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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杭州版房产税改:步子可以更大一些
关键词:房产,  发布时间:2013-08-05

  据中国产经新闻报报道,最新消息显示,作为已经进入会签程序的“杭州方案”,住建部、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已经形成共识,未来将作为其他城市将要进行的试点扩围征收工作,将基本以杭州房产税征收试点方案作为基础性的主流方式之一,并结合本地方具体情况和中央政府试点需要进行微调。

  按照杭州市政府上报的,并经住建部、财政部、国税总局审定会签的房产税试点征收实施方案,采用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按照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税率分为两档,对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4‰的税率征收;对于非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8‰的税率征收。

  尽管“杭州方案”系对增量住房征收,但在人均免征面积的划定和认定上,已经涉及“存量”。按照杭州方案,在对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过程中,对免征面积的认定将包含同一产权人名下的存量住宅面积,而后对超出面积部分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简单说,就是在试点之后不买房,原有的房产就不征税,但如果试点之后买房,需要征收房产税,在划定免征面积时,就要计算以前拥有房产的面积,然后再确定应缴的房产税税额。

  任何一项改革都需要循序渐进,因此杭州版方案仍有所保留,针对增量房征收,这避免了激化矛盾,可操作性也更强;与此同时,对于新购房一律计入所有房产面积的办法,则能遏制购房需求的增幅,可以有效减少投资需求,虽然不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但这毕竟是一项能帮助房地产市场回归健康的政策。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相对于之前各个版本的房产税,都更有诚意。

  例如,上海版房产税仅针对增量房征收,对存量房完全不触及,事实也证明,对于市场调节效果不大,房产税试行两年,房价仍涨13%。再如重庆版房产税,主要针对高档房征税,对于矛盾突出的普通商品房市场缺乏调节。

  杭州版房产税改方案虽然显现了诚意,但毕竟只是前进了一小步,在合适的时机,这个步子还需要往前更进一步,毕竟,如何盘活存量才是更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