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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码头吊装、短驳费的通知
关键词:关于调整码头吊装、短驳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09

尊敬的各入驻客户:

为了维护各入驻客户和市场的共同利益,经公司研究决定,现针对由长阳码头起吊并短驳至长阳市场入库的货物收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1、一般货物起吊费用按7/吨收取,入库短驳费按5/吨收取。同时享受市场出库费返奖政策。

2、出库返奖政策:

①年出库量达到8000吨以上的单位返奖1/吨;

②年出库量达到20000吨以上的单位返奖2/吨;

③年出库量达到50000吨以上的单位返奖3/吨;

④年出库量达到70000吨以上的单位返奖4/吨;

⑤年出库量达到90000吨以上的单位返奖5/吨;

3、本通知从2011年元月1日起执行,中途价格调整,以我方通知为准。

谢谢合作!

 

             江苏长阳金属材料市场有限公司

                 2011年元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