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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关键词:宏观要闻,财政部,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发布时间:2013-08-05

  财政部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通报关于贯彻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决议和履行政府三项承诺时表示,将加快推进营改增等相关税制改革,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为全面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进一步积累经验。

  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的决定,2013年8月1日起已将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了现代服务业范围。财政部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争取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实施。

  财政部表示,继续研究将部分过度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在部分地区实施了部分金属和非金属矿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基础上,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煤炭等资源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取消相关收费基金,研究适时调整从量计征品目资源税税率标准问题。

  对于外界关注的房产税改革,财政部在通报中指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为全面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进一步积累经验,同时研究完善对工商业等单位房产的房产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