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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光伏价格承诺今起实施 李克强督战三月解困局
关键词:宏观要闻,中欧,光伏,价格,承诺,  发布时间:2013-08-06

 

  从今天开始,中欧双方关于光伏产品的“价格承诺”正式实施。此前双方在7月27日通过谈判达成一致,同意以限定最低价格方式,而非“双反”方式解决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欧洲问题。

  这场马拉松谈判给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秘书长曾少军印象最深的是,在6月双方谈判胶着之时,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光伏“国六条”。

  “当时我们正在组织一个新能源行业的高峰论坛,与会的光伏企业,正在苦恼寒冬来临,忽然听闻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定调国内光伏产业的扶持政策,当时会场气氛为之一振。”

  曾少军所在的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包含800多家新能源企业会员,这些企业一旦失去了占出口总额将近70%的欧盟市场,后果将难以预计。

  在曾少军的经历中,一国总理直接参与中欧光伏案的谈判进展此前从没有过。曾少军感叹,新任总理的斡旋,不仅为最终谈判达到满意结果,起到了核心作用;也以此为契机,推进了国内经济结构调整。

  “通过这次中欧光伏谈判,我感觉以李克强总理为代表的新一届政府,在外交方面有了新的动向,不仅更加积极主动,也在务实地为产业服务。”他说。

  对外促进贸易谈判

  “最近光伏产业很困难。”“这两个月能挺得住吗?”

  6月7日,在河北邢台一家光伏企业的切割车间里,李克强关切地询问在场的员工。

  这一场景随后被媒体广为报道。当时李克强在河北调研了光伏产业的状况、欧盟可能采取措施对企业的影响,同时安抚在场企业,虽然光伏企业面临复杂国际形势,但中国政府坚决维护国家利益,也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一定要坚定信心,共同渡过暂时的难关。

  而在此表态之前,李克强已经开展了一系列赴欧外交活动。

  5月底6月初,正是中欧贸易战一触即发之时。就是这个时候,李克强出访德国与瑞士,并在德国做通了德国总理默克尔的工作。

  5月24日,李克强在瑞士经济金融界人士午餐会上发表演讲时表示,中国对欧盟发起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和无线通信设备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高度重视。这两类产品和设备案对中国相关产业、企业和就业将造成损害,同时也会损害欧洲用户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损人不利己。

  5月26日,李克强在与默克尔举行会谈并共同会见记者。默克尔表示,德国愿意做任何事来阻止贸易争端升级到欧盟委员会向中国太阳能板厂商征收进口关税的程度,称“德国将在能力范围内阻止欧盟向中国征收永久关税,我们将尽快消除误会。我们认为这样做对我们无益,我们会在未来6个月在这方面积极阻止事态升级”。

  李克强回应说,“我赞赏默克尔总理的表态”,并指出:我们认为这实质上向国际社会发出贸易保护主义的信号。我们希望共同维护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原则,通过对话磋商,来解决我们之间分歧,向世界发出不滥用贸易救济措施,不造成两败俱伤局面的信号。

  中国是德国产品进口大国,德国在华企业超过7000家。曾少军认为,这样的外交方式,预示着外交为企业、行业服务的新时代开启了。

  做通德国工作后,6月3日,李克强应约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通电话,指出此案涉及中国重大经济利益,希望双方通过对话磋商解决贸易争端,而不是打贸易战。贸易战没有赢家。中欧互为重要合作伙伴,拥有广泛共同利益。中方愿与欧方在现有双边经贸机制下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解决方案,共同促进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继续发展。

  6月4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决定从6月6日至8月6日对涉案中国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不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

  欧盟给《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发来的材料表明,这一公告已经暗含在接下来的两个月接受中方斡旋的意思。材料还称,价格承诺从一开始便是欧盟方面选择的方式之一。

  “如果没有李克强总理与巴罗佐的那段谈话,我想不可能有这两个月的谈判缓冲时间,也不可能最终达到一个中国企业可以承受的结果。”曾少军说,“具体实施谈判的人员,限于视野所限,不可能全面地了解国家间综合的博弈,如果站在总理的高度,以外交手段去为产业争取利益,就能最大化地解决问题。”

  2011年中国出口海外的光伏产品价值358亿美元,其中欧盟占据60%,出口额超过200亿美元。欧洲对我国光伏的双反案件,被认为是中欧迄今为止最大的贸易摩擦、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影响到中国上千家企业生存和40多万人就业。

  对内调整经济结构

  在对外谈判有所进展时,对内改革也在大刀阔斧地展开。因为对于光伏企业来说,除保住占据大份额光伏产品出口的欧盟市场外,还急切地需要打开国内市场。

  6月14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定调国内光伏产业的扶持政策,部署支持光伏产业走出困境的六条措施,从补贴模式、产业布局、电量收购等方面支持光伏产业的发展。业界普遍认为,“国六条”对症了制约中国光伏发展的核心“顽疾”。

  7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出台,在“国六条”的基础上更加细化,将2015年国内光伏发电装机目标在2000万千瓦基础上再上调75%,提出今后3年将新增装机容量3000万千瓦,并首次明确电价和补贴机制以及光伏准入门槛。

  “按此推算,‘十二五’期间光伏发电量将是此前《光伏十二五产业规划》中目标发电量的2~3倍。”曾少军说。

  过去几年中国光伏企业接连遭遇欧美双反调查时,曾有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指出,大部分光伏企业如果想要在国内销售,都会面临“关系”瓶颈,即如果没有一定的国企背景,进入国内市场困难重重,这种困难甚至比在美欧遭遇到的阻力更大。

  曾少军也佐证了这种观点,他举例说,自己所在的全国工商联的会员大部分以私营企业为主,在新能源风风火火开展时,大部分国企已经跑马圈地,占好了地盘。在他过去的经历中,凡是竞标成功的案例,都是因为和几个央企联合竞标。

  对此,《意见》称,将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制定完善并严格实施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规范光伏市场秩序,促进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严格执行光伏电站设备采购、设计监理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反对不正当竞争,禁止地方保护。

  “李克强总理此举,也是想为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找到一个突破口。新能源被认为是转变过去依靠污染环境的重化工推动经济的最好替代产业;而在新能源领域,仅有太阳能光伏能够占据很大比例的出口与投资,而且已经达到一定规模。”曾少军说,“这一系列举动,不仅稳定了新能源产业的国际市场,也为国内市场的有序开启找到了市场与空间。”

  曾少军算了一笔账,根据《十二五新能源发展规划》和《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由于在日本核泄漏事件之后,核电产能被严格限制,水电站与风能在中国也受到资源限制,现有太阳能光伏产品产能远远不够填补上述两个规划提出的任务。“因此,我们要珍惜现在形成的光伏行业规模,一旦全行业受挫,恢复士气就很难了。”